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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上岗工作的通知

2015年3月3日 wx发布 浏览 1494 次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上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3-2 9:50:00 点击数: 389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工作实施办法》和《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现对我校201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上岗工作做如下安排(博士生指导教师、硕士生指导教师增列与遴选上岗工作同步进行):

一、遴选工作日程

3月1日--3月31日   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老图书馆311,85427986)

 

4月1日--4月30日   研究生院组织外单位专家对申请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学术水平和培养条件进行评审。

 

5月1日--5月31日   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者在研项目及项目经费进行审核

 

6月1日--7月20日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遴选和确定2016年新增和上岗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以及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7月31日前         公布2016年增列与遴选上岗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和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二、有关说明

1、原有博士生导师遴选上岗需提交《原有博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一式一份(若不提交视为放弃遴选上岗);

2、申请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需提交《申请增列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附《简况表》中填写的职称评定证书(或学校职称评定发文)、最高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近5年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只含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部分,在线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打印件及检索页,SCI、SSCI、EI、CSSCI或AHCI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教材和专著(只含封面、版权页和前言)、发明专利和获奖证书、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将《简况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顺序统一装订成一册,一式四份

3、申请增列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需提交《申请增列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附证明材料同上,《简况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顺序统一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

4、申请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需提交《申请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附证明材料同上,《简况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顺序统一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

各学院请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不实,不予申报。

 

附件一:原有博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件二:申请增列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点击下载)
         附件三:申请增列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点击下载)
         附件四:申请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点击下载)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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