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法学案例研究的理论与方法》讲座在文科楼马克思主义学院B228举行。讲座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蔡道通教授主讲,学院副院长丁徐清主持。法律系全体教师、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
蔡教授结合自身科研教学经验,指出案例研究在法学教学和科研中的重要性,并分别分析了教学科研中应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就科学研究而言,应关切司法案例,在学术研究中保持与司法实践的沟通,有助于发现司法中的真问题,在此基础上,立足司法问题,进而有体系地进行个案或者类案研究,是青年教师易于把握的科研之路。就教学而言,教学不应停留在课本,应加强司法案例的应用,从具体问题出发,阐释法律的基本原理,有助于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理解法条背后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案例教学可以锻炼学生们的法律解释的技巧,培育学生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在此过程中,不仅能提高他们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还能使他们在个案中发现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性。
在问答环节,法律系教师围绕“个案研究与类案研究如何取舍”“如何平衡选题新意和选题实践性强”“如何处理大前提和小前提在涵摄过程中的价值判断问题”“法理法史类课程如何案例教学”等问题与蔡教授进行了交流。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通讯组:朱小静 李巨洋
审核:蒋雪松
编辑:胡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