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工第四党支部与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签约暨访企拓岗活动
通讯员:张倩倩 魏想 胡华强 审核:杨祖平 蒋雪松 发布时间:2026-03-2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化校企合作、强化政治引领,3月20日下午,我院教工第四党支部与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律所会议室举行党建共建签约仪式,并开展访企拓岗活动。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刘帅,律师陈鹏、马慧娟,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杨祖平、法律系主任汪海燕、教工四支部书记魏想及双方党员代表参加活动。

在刘帅书记陪同下,学院一行实地参观了律所办公区域、党建活动室、荣誉展示区等场所,详细了解律所发展历程、党建工作开展及专业服务成果。参观结束后,双方举行座谈交流。刘帅书记介绍了律所党支部建设、党员作用发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并结合执业经历分享典型办案实践与职业成长经验,为法学专业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实务指引。我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杨祖平、法律系主任汪海燕、教工四支部书记魏想分别介绍了学院及支部党建工作、组织生活开展、教师队伍建设、法学专业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成效。双方聚焦“优企引才”访企拓岗促就业工作要求,就共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基地、定向引才就业、实务课程共建、党员实践联动等合作方向展开了深入探讨。

签约仪式上,双方共同签署了《党建共建协议书》。本次共建是在2024年双方业务合作的深化与升级,双方将秉持“互通有无、互帮互学、互联互动”原则,以党建为引领、以业务为纽带,通过理论联学、组织共建、人才共育等形式,构建共学、共建、共创、共赢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协议明确思想共抓、人才共育、阵地共享等重点合作内容,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双方事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在党建引领下,从业务合作迈向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新阶段,正式开启合作新篇章。下一步,双方将依托共建平台,持续推进党建互促、业务互补、资源互通,切实为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法学实践育人提质增效与校企协同发展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