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认真做好我校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占全体毕业生总数的20%。评选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的2017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人事档案不在学校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各学院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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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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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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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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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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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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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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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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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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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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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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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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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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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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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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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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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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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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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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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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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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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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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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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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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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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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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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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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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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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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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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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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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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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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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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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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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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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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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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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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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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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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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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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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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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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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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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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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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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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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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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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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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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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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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按期提交学位论文。
(3)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4)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需要的关系,非西部生源,主动到西部就业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毕业研究生个人全面小结的基础上,按照分配的比例,由班主任组织全体毕业研究生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2、由各学院党委研究审议,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于2017年5月20日之前将评选结果上报研究生党工委;
3、各学院确定名单后,组织毕业生填写《南京林业大学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并将各学院《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二)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加盖院章后送至老图书馆310。电子版发送至:nfuhexu@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xx学院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4、研究生党工委对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将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得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名单。
四、奖励及其他
1、学校将对公示无异后确定的研究生优秀毕业生颁发“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证书”,并将《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2、被评为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1)不能按期毕业;
(2)在校期间出现违纪违规等行为;
(3)其他与“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不相符的行为。
附件一:南京林业大学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二: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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