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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2017年5月2日 hhq发布 浏览 3327 次


 

南京林业大学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认真做好我校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占全体毕业生总数的20%。评选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的2017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人事档案不在学校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各学院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学院名称

名额

1

林学院

33

2

化学工程学院

16

3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13

4

材料科学工程学院

15

5

经济管理学院

7

6

土木工程学院

18

7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8

8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7

9

风景园林学院

27

10

理学院

3

11

外国语学院

3

12

艺术设计学院

15

13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12

14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8

15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7

16

生物与环境学院

18

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按期提交学位论文。

3)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4)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需要的关系,非西部生源,主动到西部就业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毕业研究生个人全面小结的基础上,按照分配的比例,由班主任组织全体毕业研究生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2、由各学院党委研究审议,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2017520日之前将评选结果上报研究生党工委;

3、各学院确定名单后,组织毕业生填写南京林业大学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并将各学院《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二)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加盖院章后送至老图书馆310。电子版送至:nfuhexu@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xx学院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4、研究生党工委对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将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得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名单。

四、奖励及其他

1、学校将对公示无异后确定的研究生优秀毕业生颁发“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证书”,并将《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2、被评为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1)不能按期毕业;

   2)在校期间出现违纪违规等行为;

   3)其他与“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不相符的行为。

附件一:南京林业大学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二: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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