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南林委[2016] 2号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
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学院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1月1日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在我校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学习,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各级党组织要把《准则》和《条例》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实现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全覆盖。通过集中学、自学、交流研讨、考试考核等方式,使全体党员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把握基本要求。《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主要内涵,要熟记于心,外化于行;要全面知晓《条例》开列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类违纪负面清单,牢记“纪在法前”,时刻不忘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二、结合工作任务,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校党委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制订好学习计划。学习效果要体现在党组织和党员完成学校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中,体现在党组织领导力量得到加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发挥,从严治党小环境建设主动作为、主动思考上。
三、严守政治纪律,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与《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对照《准则》和《条例》重点查摆党组织在思想、政治、组织、行动上与党中央是否高度一致,令行禁止,抓早抓小,不要坐等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违纪演变成违法。党委组织部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情况列入党组织生活会以及学院级单位班子年度考核,对发现有党组织或党员违背《准则》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立即制止、督促整改。党委宣传部要指导和检查专题学习计划的制订和落实,结合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宣传先进典型。纪委、监察处组织协调好《准则》与《条例》对照检查工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对违背《准则》、触犯《条例》的行为,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大学委员会
二0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学习贯彻 《准则》《条例》 通知
抄报:中共江苏省教育工委、中共江苏省教育纪工委、
中共江苏省纪委七室
党委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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