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刘海龙教授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人工合成生命的伦理分析的学术报告,报告会在马克思主义学院B228报告厅举行,学院副院长孙建华(主持工作)、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刘海龙教授主要从人工合成生命的萌芽、探索路径、问题思考以及应对人工合成生命技术发展的对策建议四个部分展开。
刘海龙教授首先就人工合成生命的萌芽阶段作了相关介绍。他指出,人类采取化学方法合成人工生命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这经过了200年的技术积累,在1828年首次使用无机物质合成了尿素,尿素的合成揭开了人工合成有机物的序幕。由此,打通了有机物和无机物的间隙。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50年代初,是现代分子生物学诞生的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产生了两点对生命本质的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即确定了蛋白质是生命的主要物质基础和生物遗传的物质是DNA。20世纪70年代后,以基因工程技术的出现作为新的里程碑,标志着人类从认识生命到改造生命的进阶过程,基因重组、克隆基因等逐步发展。
刘海龙教授指出,这种打破自然,以人工手段改造甚至创建生命的技术手段引发了对伦理问题的思考,即人可不可以造人。“神创论”认为生物界的所有物种(包括人类),以及天体和大地,都是由上帝创造出来的。“进化论”认为人类是天然产生的,没有借助任何智力。而人工合成生命实质是生命的机器化,生命被模拟创造出来的同时,也就把人当成了机器。对此,刘教授对于人工合成生命的技术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全面认识什么是生命、二是责任承担,对生命共同体负责、三是技术发展的风险规避。
最后,在场的部分教师和研究生与刘海龙教授交流了目前人工合成生命和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区别、人工合成生命基因的优劣、高低之分等问题。
通讯员:郁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