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三节”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强调如下:
一、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二、 要严格遵守并宣传高校教师师德建设“七条红线”和教师行为“六条禁令”,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三、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离开南京市区要按管理权限请、销假 。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各项纪律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并加大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发现有违反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
校纪委举报电子信箱:jiwei@njfu.com.cn
举报电话:025-85427249、85427248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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