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给我校推荐名额1名。各学院(单位)限报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
凡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
二、选拔范围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范围为我校的全职在岗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三、选拔条件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具体选拔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二)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选拔程序推荐。
(三)重点推荐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四、材料报送
请推荐人选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选资格。
请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hizi@njfu.edu.cn邮箱用于学校评审用,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
附件2: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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