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4月26日 hhq发布 浏览1380次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件2)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定于近期开展我校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生导师遴选上岗条件执行《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要求。原有博士生导师每年遴选一次,已申请遴选2021年上岗的新增博士生导师此次不需提交申请材料。

2.硕士生导师遴选上岗条件执行《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要求。原有硕士生导师每2年遴选一次,已申请遴选2021年上岗的新增硕士生导师此次不需提交申请材料,其他原有硕士生导师均需参加本次遴选。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原有博士生导师、原有硕士生导师遴选材料审核

5月12日前   申请人向学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5月25日前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送研究生院。

6月30日前   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科研成果及项目经费等进行审核。

第二阶段:新增博士生导师、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材料审核

6月9日前    申请人向学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6月18日前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送研究生院。

7月10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外单位专家对申请新增博士生导师的学术水平和培养条件进行评审。

7月31日前    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者科研成果及项目经费等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9月初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2022年上岗的各类导师名单。

9月初        公示、发文公布2022年上岗导师名单。

三、工作程序

   (一)原有博士生导师、原有硕士生导师遴选

原有博士生导师和原有硕士生导师上岗遴选时的年龄应符合学校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身体健康,至少能够完成一届博士生或硕士生的指导工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学校延退条件的原有博士生导师和原有硕士生导师上岗遴选时的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61周岁和60周岁。申请人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原有博士生导师申请遴选上岗需提交《原有博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附件3);原有硕士生导师需提交《原有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附件4)。申请人必须真实、准确填写申请表中各项科研成果信息,由学院负责审核。

申请人科研项目经费到帐情况统计时间节点为2021年6月30日。

(二)新增博士生导师、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

申请新增博士生导师需提交《申请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5)和《新增导师基本信息表》(附件8);申请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或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需提交《申请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6)或《申请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7)和《新增导师基本信息表》(附件8),同时均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职称评定证书或学校职称评定发文扫描件;

(2) 最高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扫描件;

(3) 近5年(2016年7月1日以来) 获得的科研、教学成果材料: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部分截图文件;在线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截图文件及检索页截图;SCI、SSCI、EI收录论文除需提供论文全文电子件外,还需提交相关数据库的检索截图文件;出版的教材和专著,需提供封面、版权页和前言扫描件;授权发明专利和获奖成果的证书扫描件;科研项目合同书扫描件等。

申请人科研项目经费到帐情况统计时间节点为2021年6月30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申请人要恪守学术诚信,真实、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各学院须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负责。若发现有学术不端、虚报谎报等情况,将一票否决。

1.原有博士生导师和原有硕士生导师遴选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将《申请表》(纸质版)提交到申报学科所在学院,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遴选。学院负责对《申请表》中所填发表文章、课题和获奖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在相应栏签字盖章。

各学院请于5月25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稿及《各类导师遴选上岗汇总表(学院版)》(附件9)纸质稿(加盖学院章)和EXCEL电子稿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盛江梅、黄鹏,电话:85428826、85427986邮箱:89232921@qq.com

2.新增博士生导师和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需按以下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至申报学科所在学院。

(1)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

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简况表》;

职称评定证书或学校职称评定发文;

最高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

近5年(2016以来) 获得的科研、教学成果等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须与简况表中所填内容相对应、顺序一致。

(2)申报材料PDF电子稿

与申报材料纸质稿一致的PDF电子稿。

学院负责对新增导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审议申报材料。请各学院于6月19日前将审议通过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各类导师遴选上岗汇总表(学院版)》(附件9)纸质稿(加盖学院章)和电子稿以及《新增导师基本信息表》(附件8)(EXCEL电子版)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盛江梅、黄鹏,电话:85428826、85427986邮箱:89232921@qq.com

 

附件

1.原有博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

2.原有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

3.申请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4.申请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5.申请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6.新增导师基本信息表

7.2021年各类导师遴选上岗汇总表(学院版)

 

南京林业大学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