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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林业大学“教学成果培育工程”一期项目结题验收及二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21日 hhq发布 浏览1611次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和研究,推进教学成果的总结凝练,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储备,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培育工程一期项目结题验收及二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期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范围

2018年立项的17项教学成果培育工程一期项目,详见附件。

2.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

2)成果统计简表

请各项目对照《申报书》,概述项目启动以来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在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的主要成果。

二、二期项目申报

一期结题验收优秀的项目,将自动入选二期项目建设。同时学校将新增5-10个二期项目,新增二期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改革创新。项目在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及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理论引领性与实践创新性。

2.基础扎实。项目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的问题作了至少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改革方案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

3.特色鲜明。项目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拟有重大或较大创新,或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拟取得较大突破,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有示范性。

4.挖掘潜力。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联合申报,挖掘潜在成果,融通凝练,创新提升。联合申报或预期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的项目优先申报。

(二)立项资助

1.立项额度

1)每个学院可申报1—2项,联合申报项目不占指标。

2)已获得过国家、省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的项目,在内容类似且没有创新和突破的情况下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经费资助

重点培育项目:其建设目标是冲击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力争通过建设与培育,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一般培育项目:其建设目标是冲击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力争通过建设与培育,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建设周期

201910——202010月,20204月进行中期检查。

三、材料报送

1.结题验收项目

《结题验收表》(一式10份)、成果统计简表(一式10份)。

2.申报二期项目

《项目申报表》(一式10份)、《项目申报简表》(一式10份)。

上述纸质稿和word版电子稿于20191022日前将交到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请结题和申报的项目,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对已建设的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对往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和申报要求进行深入研究,把教学成果培育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契机,不断推进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毛洪贲,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学科,老图书馆206室,联系电话:85427832,邮箱:jxk@njfu.edu.cn

 

附件:压缩包下载

      1.“南京林业大学2018年教学成果培育工程” 一期项目立项名单

2.结题验收表

3.成果统计简表

4.项目申报表

5.项目申报简表

6.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1号)

7.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苏教人[2017]15号)

南京林业大学

201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