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省属高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1号)、《南京林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南林人〔2009〕34号)和学校深化岗位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第三轮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第一批(教授三级岗、副高一级岗)人员增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岗位类别及数量
教授三级岗34个,副教授一级岗50个,其他专业技术副高一级岗6个。
二、申报对象
教授三级岗、副教授一级岗的申报对象须是:截至2018年6月30日全职全时受聘在我校教师(含双肩挑)岗,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其他专业技术副高一级岗的申报对象须是:截至2018年6月30日全职全时受聘在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且现职称与岗位相一致的人员。
现聘任在专业技术副高三级及以上各级岗位人员,如不申报高一级岗位,无须重新申报现聘岗位。
三、申报条件
1.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南林人〔2009〕34号)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节选)的要求执行(附件1)。
2.2010年1月以来新推出的省部级以上人才、教学、科研项目或成果,是否视同附件1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由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向所在(设岗)学院(所、中心、部、处等)提出申请,填写《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业绩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2.材料核实与资格审查。各学院(所、中心、部、处等)负责对申请人员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格式规范性进行核查,并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3.学校评审。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增补人选的评审工作。
4.公示与审批。评审结果在学校网页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3,均一式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电子文档发送至shizi@njfu.edu.cn)。
2.附件材料一份(提供个人填写的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材料作为支撑材料,须有封面、目录、标注页码,须装订成册)。
(二)报送时间
2018年12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老图书馆222室)。
六、其他
第一批(教授三级岗、副高一级岗)人员增补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聘用的变化启动第二批(副高二级岗及以下)人员增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附件2: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
附件3:南京林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业绩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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