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南林委 〔2016〕38号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践行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南京林业大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细则》已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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