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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国庆节期间加强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6年9月30日 hhq发布 浏览1618次
各学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各单位、各部门:

国庆节临近,为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自觉践行做合格党员标准,校纪委对2016年国庆节期间做好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领导干部牢记“五个严禁”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各种节礼;

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系的宴请、相互吃请以及违规接受宴请等;

3.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

5.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二、教职员工不忘“四个严禁”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等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职员工个人或家属承担的费用。

三、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当仁不让

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认真执行“提醒打招呼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苗头性、萌芽性、趋势性和意识性的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时进行约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四、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勇于担当

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听招呼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校纪委举报电子信箱:jiwei@njfu.edu.cn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28